诉讼费用交纳办法
一、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,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诉讼费用。
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。
二、当事人应当向人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:
(一)案件受理费;
(二)申请费;
(三)证人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、理算人员在人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和误工补贴。
三、当事人依法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包括:
(一)第一审案件受理费;
(二)第二审案件受理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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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再审案件中,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。
四、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:
(一)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;
(二)裁定不予受理、驳回起诉、驳回上诉的案件;
(三)对不予受理、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,提出上诉的案件;
(四)行政赔偿案件。
五、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,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。但是,下列情形除外:
(一)当事人有新的证据,足以推翻原判决、裁定,向人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申请再审,人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;
(二)当事人对人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起上诉,第一审判决、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,人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。
六、当事人依法向人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申请下列事项,应当交纳申请费:
(一)申请执行人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,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,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;
(二)申请保全措施;
(三)申请支付令;
(四)申请公示催告;
(五)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;
(六)申请破产;
(七)申请海事强制令、共同海损理算、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、海事债权登记、船舶优先权催告;
(八)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判决、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。
七、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(一)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1.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
2.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
3.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
4.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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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
6.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纳;
7.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纳;
8.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纳;
9.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纳;
10.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(二)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1.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2.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。涉及损害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3.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(三)知识产权民事案件,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,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;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,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。
(四)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。
(五)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1.商标、专利、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;
2,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。
(六)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,异议不成立的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八、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(一)依法向人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申请执行人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,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,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,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判决、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,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1.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,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。
2.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缴纳;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;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1%交纳。
3.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,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提起诉讼的,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,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(二)申请保全措施的,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,每件交纳30元;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但是,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。
(三)依法申请支付令的,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/3交纳。
(四)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,每件交纳100元。
(五)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,每件交纳400元。
九、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,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十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十一、被告提起反诉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,人民365账号禁止投注_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彩票最新版app下载决定合并审理的,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十二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、上诉人预交。被告提起反诉,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,由被告预交。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。